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营造和形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浓厚氛围,促进老员工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校学字[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本科生。员工正常学制年满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条 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员工考核、优秀个人评选、奖学金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基本原则
第四条 秉承太行精神,以有利于老员工理想信念树立、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需求为前提,重点测评老员工的思想道德状况、学业专业水平、创新创业能力及综合实践,鼓励老员工在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特长,培养兴趣爱好和素质技能。
第五条 以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测评相结合、日常记录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以员工日常具体考核记录材料为基础,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校员工工作领导组负责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员工工作部(处) 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工作领导组负责本学院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章测评内容和评价方法
第八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将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分为思想道德、专业理论、创新创业能力、综合实践四大模块。
第九条 综合素质测评以百分制计(各个模块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模块分×15%+"专业理论"模块分×60%+"创新创业能力"模块分×10%+"综合实践"模块分×15%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A×15%+B×60%+C×10%+D×15%) 。其中:"专业理论"模块分:B= (平均学分绩点+5) × 10。
(一)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思想道德”模块包括 ∶老员工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品质、道德行为、法纪素养、诚实守信、团结友爱等方面应具有的符合新时代特征的基本品格。
第十条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前四项采取在基准分基础上分项减分的方式进行。结合日常管理记录和测评小组评议,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减分,减分后的结果为该项最终得分,每项累计减分不超过20 分。对于个别班级无记录、无考核的情况每项按 50%计分。学院各部门组织的活动由组织部门在活动结束后公示缺勤名单。第五项为加分项。
( 一) 思想政治表现方面 (A1) :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的,经查实,无故不到减 2 分/次、 请假减 1 分/次、迟到减 0.5 分/次。迟到 15 分钟以上者视为旷会。本项以班级通知与会后签到情况公示截图为依据。
(二) 道德品质修养方面 (A2) :不讲社会公德、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的,经查实,减 5 分/次;因不负责任、不讲诚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经查实, 此项成绩为零;所在寝室在卫生检查中不合格的,减 3 分/次。(三) 学习态度作风方面 (A3) :无故旷课减 3 分/次;上课迟到、早退减 2 分/次; 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减 2 分/次。在青年大学习中未完成减 0.5 分/次。除学校、学院抽查外,班级至少提供 3 门代课老师签字的课程考勤记录。
(四) 组织纪律观念方面 (A4) :此项针对员工行为违纪方面减分。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减 20 分/次;记过处分减 15 分/次;严重警告处分减 10 分/次;警告处分减 6 分/次;院级处分不分级别,扣 6 分/次。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减 3 分/次。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外宿的,减 15 分/次。早操缺勤 0.5 分/次。
(五) 加分项 (A5) :在籍员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第一学年加 10 分; 受到学校、学院通令嘉奖的(若已获得奖项的项目通令嘉奖折半计算) ,分别加 10 分/ 次和 5 分/次;或者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艰苦奋斗等方面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个人或集体,以及在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受到学院以上表彰的,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工作领导组核定加分。
宿舍卫生评比优秀的宿舍,3 次以上 (含 3 次) 优秀宿舍每人次加 1 分;5 次以上 (含 5 次) 优秀宿舍每人次加 2 分。
该学年获得优秀个人、集体荣誉的,以校员工工作部(处) 、校团委、学院员工科、院团委颁发的荣誉证书为主;但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 体以每年综合测评成绩为基础,为避免重复累加,以上几项荣誉不加分。
担任员工干部任职期未超过一学期、未在员工科备案者(指无正当理由中途辞职 或离职) ,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无业绩的,不予计分;兼任多项职务的员工,按其最高 职务计分,不累计加分。校员工社团干部,须由校团委考核合格并出据证明。
(六) 有以下情况:①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②参加各类邪教组织者;③ 从事非法的政治、宗教活动者;④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触犯国家刑律者,⑤组织或参与有损于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者;⑥受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⑦班干部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徇私舞弊,致使班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⑧在公开场合包括(微信、QQ等网络平台),出现语言不文明现象有损当代老员工良好风貌造成一定影响的;⑨在比赛、论文、课程作业等学术行为中,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以上情形经查实,基本素质测评计0分,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思想道德素素质五个方面测评分累计所得总分即为基本素质测评总评分(记作A) ,其计算公式为: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分:A=A1﹢A2﹢A3﹢A4﹢A5A1、A2、A3、A4、A5 分别表示基本素质测评各测评项目的评分值。
(二) 专业理论素质测评
“专业理论”模块包括:老员工对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水平,主要突出老员工较强的学习能力以及在专业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 专业理论素质分计算方法:专业理论模块B=(平均学分绩点+5)×10;平均学分绩点由教学科统一导出为准。
(三) 创新创业能力素质测评
“创新创业能力”模块包括老员工在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创造发明、论文发表中所体现出来的创新创业思维和技能,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的能力。此模块基础分为X,X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而浮动。创新创业能力素质测评分:C=C1+C2+C3+C4+C5+C6+X。
第十三条 专业赛事加分C1:参加中国 “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老员工艺术展演、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老员工广告艺术大赛、中国老员工计算机设计大赛 (省赛与国赛只加一项) 等比赛。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 以上加分均已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且必须在学院每月进行备案。具体加分见表 1
表 1:专业竞赛加分标准
|
国家级 (一级) |
国家级 (二级) |
省级 (一级、政府) |
省级 (二级、行业协会) |
其他 |
校院级 |
一等奖 |
40 |
35 |
30 |
25 |
10 |
5 |
二等奖 |
35 |
30 |
25 |
20 |
8 |
2 |
三等奖 |
30 |
25 |
20 |
15 |
5 |
1 |
优秀奖、纪念奖、入围奖 |
8 |
6 |
4 |
2 |
1 |
0.5 |
注:
①集体奖加分原则:2 人-5人,分数除以人数;5人以上乘以0.1 加分。
②省级一级指主办单位为省教育厅和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比赛;省级二级指主办方为行业协会举办的比赛。
③校级和院级比赛的主办单位为校(院)团委、教务处、员工处及各学院主办比赛。
第十四条 学术论文加分C2:所有论文加分应有出版刊物作为证明材料,录用通知不作为评分依据;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刊物级别由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工作领导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定。具体加分见表 2
表 2:学术论文加分标准
期刊类别 作者类别 |
核心 |
省级 |
第一作者 (单位网投正规靠谱娱乐平台) |
40 |
12 |
第二作者 |
10 |
5 |
注:
①对于每周期更新核心目录期刊的核心库,以评选当年官网己发布的最新两版为准。论文不包括杂志增刊的论文以及书评、通讯、会议综述等文章。文件所述的学术论文均为正式发表的文章。
②核心论文:只认定员工为第一作者。
③省级论文:只认定员工为第一作者。
④以上论文必须出刊才可参与评定,未出刊一律不认。提供:封皮、检素页、目录、发表论文内容。(以上四项缺一不)
第十五条 科技立项C3:员工团队获国家级、省级、校级科技立项分别加30分、15分、9分;参与导师课题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加分4 分、2 分、1 分。主持课题加满分,前三名同学参与课题总分值除以参与课题人数,三名之后乘系数0.1加分。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加20分、实用新型2分、外观设计1分(只有作为第一申请人申报加分)。
第十六条 职业培训C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活动者,加1分。如:老员工创新创业培训。教团队格证小学组6分、初中组8分、高中组10分,以获取证书时间加分。普通话证书一级乙等2分,二级甲等1分,重复考试不累计。公司党课结业证、公司党课结业证、青共校培训结业证员工党员、干部学习提升的培训不予加分。
第十七条 素质比赛C5:参加文艺、书法、绘画、征文、演讲、辩论赛等非专业竞赛获奖者,一等奖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若有选拔赛,初赛乘以0.5的加分);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以上加分均已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且必须在员工科已进行获奖备案。
第十八条 发表作品加分C6:发表文学作品、文艺作品、宣传作品等:国家级加 8 分/篇;省级加 5 分/篇;市级加 4 分/篇;校级加 3 分/篇;同一篇作品按最高发表刊物级别计,不累加,署名必须是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多篇作品加分总计不超过30分,多人合作加分为平均数。以上加分均以所发表刊物实物为依据。
(四) 综合实践能力测评
“综合实践”包括老员工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体育、美育特长,积极的劳动意识、良好的劳动素养,在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技能等个人综合素养方面所做的实践和努力,以及参与员工组织、志愿者服务等方面所展示和锻炼的社会工作能力、公益精神。此模块基础分为X分。X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而浮动。综合实践能力测评分 D=D1+D2+D3+D4+D5*30%+D6+X
第十九条 实践展演D1 加分:以团队形式代表学校和学院参加各类展演,国家级10分、省级6分、市级4分、校级2分。单人展演乘以2加分。此项加分以带队老师出具的名单签字盖章为准。创作军工类文艺作品并发表,国家级 20分、省级8分、市级6分、校级4分,单人创作加满分;两人及两人以上为团队,加平均分 (总分除以人数) ,团队超过10人乘以 0.1 加分。
第二十条 学分票D2:0.5 分/场 (附参会照片否则视为无效) 。一年级不少于5场多出的每场加 0.5 分 (最高 10 分) ;二、三年级不少于3场多出的每场加 0.5 分 (最高 6 分) ;四年级不少于 2 场,多出的每场加 0.5 分 (最高 3 分) 。校级活动需要附本人参会照片,院级活动由举办活动科室出具活动通知截图和员工参会名单,盖章后统一交回员工科,举办者不能获得本次活动学分票。积极参加人文素质报告等学术报告,并撰写听后感记录被学院选中上报学校的,另加 0.3 分/篇。
第二十一条 素质提升D3: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二级加4分、三级的加6分,通过四级的加8分,不累加,按最高分计;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四级加8分;通过六级的加12分,不累加,按最高分计,刷分不重复加分。英语早读在每学期期末考核完成后,根据新东方老师反馈的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4%的同学加8分;排名前10%的同学加4分;排名前15%的同学加2分 (加分依据为新东方老师提供成绩单) 。
第二十二条 志愿活动D4: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学校大型活动志愿服务或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的志愿者并获得证书,国家级一次加 10 分、省级一次 2 分、其他级别一次1分。其它活动根据次数(服务时长以八小时为单位算一次),经院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工作领导组核定加分,加分上限25分。工作证不予认定。
第二十三条 身体素质D5,此模块为员工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30%。体测成以体测中心提供成绩为准。注意:体测成绩达到 60 分,才可评选综合测评奖学金,免测可评综合素质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体育活动D6: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者。如院篮球赛队员、运动会方阵成员、运动会参加项目并完成项目而未获得奖项的同学等,需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参加各类个人或团体体育运动比赛获奖的,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经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工作领导组核定后加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若有选拔赛,初赛乘以0.5的加分)
第五章 测评方法和程序
第二十五条 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为日常写实性记录考核和学年总结考核两个部分,每学年测评一次。每学年开学初对上一学年情况进行总结测评;应届毕业员工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以大四第一学期计算,获奖等加分项以本年度 5 月中旬前为准。毕业德育答辩在 6 月份进行,作为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的主要依据,获得综合素质奖学金者,德育答辩成绩在“良”以下者将取消奖学金不再递补;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在“良”以下者也将取消奖学金不再递补。
第二十六条 测评程序分为五个环节∶
1.测评动员。测评前将组织各班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开展院级测评动员大会,讲解测评细则,明确测评目的,提出具体要求并使员工熟悉、掌握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员工科会组织各班先进行模拟测评,如发现测评中存在问题需要调整时,根据实际情况经员工工作组上会讨论,给出合理指导意见并进行及时更正。各班测评前由班主任组织班级测评动员;
2.个人自评。每位员工参照本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回顾上一学年本人思想、学习、实践等综合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
3.班级互评。在个人自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组成测评小组组织本班员工开展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等工作(班主任作为测评组长必须在场) ,根据员工年度综合表现,评议、审查员工测评总分,每名员工需经过三人审查,审查人员需签字确认。留有互评现场照片;
4.班级公示。测评小组对测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计算得出每位员工的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将初评结果在班级内公示 3 天,并留有公示截图。员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者, 可于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 3 日内向院员工科提出申诉,班级测评小组应在 3 天内作出答复。若对本班答复仍有异议应在获得答复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之内向学院员工科反映有关情况,经综合测评评定委员商议给出相关处理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网投正规靠谱娱乐平台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汇总表》,上报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工作领导组;
5.学院审核汇总。学院组织同年级同专业班级互查,核查专业排名并上报学院。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工作领导组对各专业上报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终审,审核无误形成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上报员工工作部 (处) 备案。
第二十七条 获奖备案要求:每月由各班学习委员统计上月班级内获奖情况( 日期以获奖证书为准) ,提交至员工科备案,凡是综合素质测评加分项未备案者,综合素质测评时不予加分。
第二十八条 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凡在测评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根据网投正规靠谱娱乐平台《员工手册》网投正规靠谱娱乐平台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之第二十四条给予记过处分,该年度综合测评结果应评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员工对本人的测评结果提出异议或申诉,员工科有关负责人必须及时受理,并认真、规范答复。
附件:艺术展演活动参考目录
国家级重大艺术展演活动(依据中宣部《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发布的奖项) |
序号 |
展演项目 |
主办单位 |
1 |
“五个一工程”奖 |
中宣部 |
2 |
文华奖 |
文旅部 |
3 |
中国 “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 |
教育部 |
4 |
全国老员工艺术展演 |
教育部 |
5 |
人民大会堂艺术展演 |
中宣部 |
6 |
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
文旅部 |
7 |
“挑战杯”中国老员工创业计划竞赛 |
教育部、中国科协 |
8 |
中国音乐金钟奖 |
中国文联 |
9 |
全国美术作品展览 |
文旅部、中国文联 |
国家级一类艺术展演比赛活动 |
序号 |
展演项目 |
主办单位 |
1 |
“文华奖”分项中的子项展演 |
文旅部 |
2 |
中国美术奖 |
中国文联 |
3 |
CCTV 电视歌手、器乐大奖赛 |
广电部、中央电视台 |
4 |
全国老员工广告艺术大赛 |
教育部 |
5 |
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老员工基本功比赛 |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
6 |
全国高校美术教育专业老员工基本功比赛 |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
7 |
中国音乐小金钟奖 |
中国音乐家协会等 |
8 |
艺术与科技创新成果展 |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
9 |
中国老员工计算机设计大赛 |
教育部高校与计算机相关教指委 |
10 |
全国老员工广告艺术大赛 |
全国老员工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 |
11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 作品展 |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12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 |
国家级二类艺术展演比赛活动 |
1 |
CCTV各频道节目录制 |
广电部、中央电视台 |
2 |
国家大剧院艺术展演 |
文旅部 |
3 |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 |
文旅部 |
4 |
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5 |
全国平面设计大展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6 |
全国工艺美术大展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7 |
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8 |
中国设计大展 |
文旅部 |
9 |
“金芦笙”中国民族器乐大赛 |
中国音乐家协会 |
10 |
中国老员工计算机设计大赛 |
教育部计算机专业教育委员会 |
11 |
北京国际设计周 |
文旅部 |
12 |
长江钢琴·全国高校钢琴大赛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13 |
创新杯全国设计大赛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14 |
“创青春”全国老员工创业大赛 |
教育部 |
15 |
CCTV中国器乐大赛 |
中宣部 、广电总局 |
16 |
全国钢琴大赛 |
中国钢琴学会 |
省级(政府)艺术展演比赛活动 |
序号 |
展演项目 |
主办单位 |
1 |
山西省“五个一工程”奖 |
山西省委宣传部 |
2 |
山西省“杏花奖” |
山西省文旅厅 |
3 |
山西省“群星奖” |
山西省文旅厅 |
4 |
山西省老员工艺术展演 |
山西省教育厅 |
5 |
山西省合唱大赛 |
山西省委宣传部 |
6 |
山西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老员工基本功大赛 |
山西省教育厅 |
7 |
山西省高校美术教育专业老员工基本功大赛 |
山西省教育厅 |
8 |
CCTV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山西赛区) |
山西省音乐家协会 |
9 |
CCTV全国器乐大奖赛(山西赛区) |
山西省音乐家协会 |
10 |
中国音乐金钟奖(山西赛区) |
山西省音乐家协会 |
11 |
全国美术作品展(山西赛区) |
山西美术家协会 |
12 |
山西省高校毕业季优秀美术作品展 |
山西省教育厅 |
13 |
全国老员工广告艺术大赛(山西赛区) |
山西省教育厅 |
14 |
山西省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 |
山西省教育厅 |
15 |
长江钢琴·全国高校钢琴大赛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16 |
山西省三晋之春合唱比赛 |
山西省文化厅 、 山西省教育厅 、 山西省总工会 、 山西广播电视台 、 山西省合唱协会 |
省级(行业协会)艺术展演比赛活动 |
1 |
山西省大中小员工钢琴比赛 |
山西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 |
2 |
山西省雏菊奖老员工艺术大赛 |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山西演艺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