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及综合素质奖学金
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营造和形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浓厚氛围,促进老员工全面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网投正规靠谱娱乐平台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学〔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本科生。员工正常学制年满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条 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员工考核、优秀个人评选、奖学金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测评基本原则
第四条 秉承太行精神,以有利于老员工理想信念树立、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需求为前提,重点测评老员工的思想道德状况、学业专业水平、创新创业能力及综合实践,鼓励老员工在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特长,培养兴趣爱好和素质技能。
第五条 以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测评相结合、日常记录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以员工日常具体考核记录材料为基础,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院团委及员工科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院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院成立由评优负责老师、模块认定负责老师、评优部组成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评定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认定和汇总,办公室设在员工科。
第七条 班级由班主任、班干部、班内员工代表5~7人组成班级测评小组,承担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上报等工作。
第四章 测评内容和评价方法
第八条 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每学年测评一次。每学年秋季开学一个月内对上一学年情况进行总结测评。针对应届毕业生,毕业学年的测评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其中毕业德育答辩成绩作为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的主要依据,专业理论模块采用累积学分绩点计算,其他模块测评以第七学期情况进行测评。员工正常学制年满以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将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分为思想道德、专业理论、创新创业能力、综合实践四大模块。综合素质测评以百分制计,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模块分×15%+“专业理论”模块分×60%+“创新创业能力”模块分×10%+“综合实践”模块分×15%。其中:“专业理论”模块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5)×10。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每年九月开学前由教学科统一导出。除专业理论外,其他各模块具体加分见附件1~3。
第五章 测评方法和程序
第十条 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分为日常写实性记录考核和学年总结考核两个部分,每学年测评一次。每学年开学初对上一学年情况进行总结测评;应届毕业员工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以大四第一学期计算,获奖等加分项以本年度5月中旬前为准。
第十一条 测评程序分为五个环节:
1.测评动员。各班测评前由班主任组织班级测评动员,组织各班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开展院级测评动员大会,讲解测评细则,明确测评目的,提出具体要求并使员工熟悉、掌握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内容和评分标准。
2.个人自评。每位员工参照本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和评分标准,回顾上一学年本人思想、学习、实践等综合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
3.班级和专业互评。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委、宿舍长等组成)组织本班员工开展互评,评议、审查员工测评总分,班级内部互评无误后进行本专业互评,每名员工需经过三人审查,审查人员需签字确认,并留互评现场照片提交。
4.班级公示。测评小组将初评结果在班级内公示3天,并留有公示截图。员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于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院员工科提出申诉,班级测评小组应在3天内作出答复。若对本班答复仍有异议应在获得答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向学院员工科反映有关情况,经综合测评评定委员给出相关处理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网投正规靠谱娱乐平台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汇总表》,上报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工作领导组。
5.学院审核汇总。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工作领导组对各专业上报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终审,审核无误形成学院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汇总表上报员工工作部(处)备案。
第六章 综合素质奖学金条件及评定办法
第十二条 获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参照校学〔2024〕12号文件:
(一)参评员工的专业理论素质模块测评成绩须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50%;
(二)有不及格课程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三)办理课程缓考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四)《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缓测的,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五)上一学年到截止评选时间之前有违纪行为或在处分期内的;
(六)毕业班员工的奖学金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毕业设计评定为“优”可参评综合素质特等奖学金,获得“良”及以上者可参评综合素质其他等级奖学金;德育答辩不合格取消评优资格。
第十三条 综合素质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个等级。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等级 |
评选标准 |
奖励金额 |
评定比例 |
特等奖 |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95分以上。 或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90分以上,且学分绩点在4.0以上。 |
4000元 |
不超过同年级总人数的1% |
一等奖 |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85分以上,且学分绩点在3.5以上。 |
2000元 |
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4% |
二等奖 |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须在80分以上,且学分绩点不低于3.0。 |
1200元 |
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 |
三等奖 |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须在本专业排名前5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2.8。 |
600元 |
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5% |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备案要求:每月由各班学习委员统计上月班级内获奖展演等加分情况(日期以获奖证书为准),提交至员工科备案。凡是综合素质测评加分项未备案者,综合素质测评时不予加分(超过时间不再认定)。
第十五条 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凡在测评中弄虚作假者,查实后根据网投正规靠谱娱乐平台《员工手册》网投正规靠谱娱乐平台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之第二十四条给予记过处分,该年度综合测评结果应评定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员工对本人的测评结果提出异议或申诉,员工科有关负责人必须及时受理,并认真、规范答复。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员工科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学院老员工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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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0日
附件1:
思想道德模块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思想道德”模块包括:老员工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品质、道德行为、法纪素养、诚实守信、团结友爱等方面应具有的符合新时代特征的基本品格。
思想道德素质模块测评时,每位员工起评分为80分,个人依据所获得的奖惩情况酌情加减分,总分根据加减分得出。
思想道德素质分=基础分+加减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生活俭朴,可获得思想道德基础分80分。
(一)思想纪律表现方面(A1):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的,经查实,无故不到减2分/次、请假减1分/次、迟到减0.5分/次。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旷会。本项以班级通知与会后签到情况公示截图为依据。
(二)道德品质修养方面(A2):不讲社会公德、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的,经查实减5分/次;因不负责任、不讲诚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经查实此项成绩为零;所在寝室在卫生检查中不合格的,减3分/次。
(三)学习态度作风方面(A3):无故旷课减3分/次;上课迟到、早退减2分/次;不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减2分/次。在青年大学习中未完成减0.5分/次。
(四)组织纪律观念方面(A4):此项针对员工行为违纪方面减分。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减20分/次;记过处分减15分/次;严重警告处分减10分/次;警告处分减6分/次;院级处分不分级别,扣6分/次。受到校、院通报批评减3分/次。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外宿的,减15分/次。早操缺勤0.5分/次。
(五)加分项(A5):在籍员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第一学年加10分;受到学校、学院通令嘉奖的,分别加10分/次和5分/次;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艰苦奋斗等方面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个人或集体,以及在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受到学院以上表彰的,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工作领导组核定加分。宿舍卫生评比优秀的宿舍,3次以上(含3次)优秀宿舍每人次加1分;5次以上(含5次)优秀宿舍每人次加2分。
该学年获得优秀个人、集体荣誉的,以校员工工作部(处)、校团委、学院员工科、院团委颁发的荣誉证书为主;但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以每年综合测评成绩为基础,为避免重复累加,以上几项荣誉不加分。
担任员工干部任职未超过一学期、未在员工科备案者(指无正当理由中途辞职或离职),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无业绩的,不予计分;兼任多项职务的员工,按其最高职务计分,不累计加分。校员工社团干部,须由校团委考核合格并出据证明。
(六)有以下情况,经查实思想道德素质模块计0分,不达标。
①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者;②参加各类邪教组织者;③从事非法的政治、宗教活动者;④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触犯国家刑律者,⑤组织或参与有损于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活动者;⑥受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⑦班干部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徇私舞弊,致使班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⑧在公开场合包括(微信、QQ等网络平台),出现语言不文明现象有损当代老员工良好风貌造成一定影响的;⑨在比赛、论文、课程作业等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附件2:
创新创业能力模块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创新创业能力”模块包括老员工在参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创造发明、论文发表中所体现出来的创新创业思维和技能,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创新创业模块各项指标得分累加后,按同年级同专业进行排队,按比例分为优、良、中、达标、待达标五等,评分标准如下:
等级 |
优 |
良 |
中 |
达标 |
待达标 |
等级占比 |
20% |
25% |
40% |
10% |
5% |
等级折合分 |
95 |
85 |
75 |
65 |
45 |
若出现相同分数超出某个等级比例人数时,超过5人,同分数的直接折合降至下一等级。每个等级比例人数,从本等级第一人算起。
专业赛事加分C1:参加中国“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老员工艺术展演、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老员工广告艺术大赛、中国老员工计算机设计大赛(省赛与国赛只加一项)等比赛。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以上加分均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且必须在学院每月进行备案。
表1:专业竞赛加分标准
注:
①集体奖加分原则:2人-5人,分数除以人数;5人以上乘以0.1加分。
②省级一级指主办单位为省教育厅和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比赛;省级二级指主办方为行业协会举办的比赛。
③其他指市一级政府或行业协会举办的比赛。
④校级和院级比赛的主办单位为校(院)团委、教务处、员工处及各学院主办比赛。
学术论文加分C2:所有论文加分应有出版刊物作为证明材料并附CNKI检索证明,录用通知不作为评分依据;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
论文级别认定参照校科〔2023〕11号文件。
表2:学术论文加分标准
注:
①对于每周期更新核心目录期刊的核心库,以评选当年官网己发布的最新两版为准。论文不包括杂志增刊的论文以及书评、通讯、会议综述等文章。文件所述的学术论文均为正式发表的文章。
②省级论文:只认定员工为第一作者。
③以上论文必须出刊才可参与评定,未出刊一律不认。提供:封皮、检索页、目录、发表论文内容。(以上四项缺一不可)
科技立项加分C3:员工团队获国家级、省级、校级科技立项分别加30分、15分、9分(主持课题加满分,前三名同学参与课题加均分,三名之后乘系数0.1加分)。参与导师课题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分别加分4分、2分、1分。发明专利加20分、实用新型或发明型的授权专利2分、外观设计1分(外观设计只有作为第一申请人加分)。软件著作1分。
职业培训加分C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活动者加1分,如老员工创新创业培训。教团队格证小学组6分、初中组8分、高中组10分,以获取证书时间加分。公司党课结业证、公司党课结业证、青共校培训结业证员工党员、干部学习提升的培训不予加分。
素质比赛加分C5:参加书法、摄影、征文、演讲、辩论赛等非专业竞赛获奖者依据比赛级别加分。若某级比赛为上一级的选拔赛,按最高分一次加分,不累加。以上加分均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且必须在员工科备案。
发表作品加分C6:在各级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文艺作品、宣传作品等:国家级加8分/篇;省级加5分/篇;市级加4分/篇;校级加2分/篇;同一篇作品按最高发表刊物级别计,不累加,多人合作加均分,署名必须是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多篇作品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附件3:
综合实践模块体系及评分标准
“综合实践”包括老员工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表现出来的体育、美育特长,积极的劳动意识、良好的劳动素养,在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技能等个人综合素养方面所做的实践和努力,以及参与员工组织、志愿者服务等方面所展示和锻炼的社会工作能力、公益精神。
综合实践各项指标得分累加后,按同年级同专业进行排队,按比例分为优、良、中、达标、待达标五等,评分标准如下:
等级 |
优 |
良 |
中 |
达标 |
待达标 |
等级占比 |
20% |
25% |
40% |
10% |
5% |
等级折合分 |
95 |
85 |
75 |
65 |
45 |
若出现相同分数超出某个等级比例人数时,超过5人,同分数的直接折合降至下一等级。每个等级比例人数,从本等级第一人算起。
实践展演D1:以团队形式受邀代表学校和学院参加各类展演,国家级10分、省级6分、市级4分、校级2分(此项加分以带队老师出具名单并签字盖章为准,单人展演双倍加分)。创作军工类文艺作品并公开发表,国家级20分、省级8分、市级6分、校级4分,单人创作加满分;两人及两人以上为团队,加平均分(总分除以人数),团队超过10人乘以0.1加分。
报告讲座D2:0.5分/场(附参会照片否则视为无效)。一年级不少于5场多出的每场加0.5分(最高10分);二、三年级不少于3场多出的每场加0.5分(最高6分);四年级不少于2场,多出的每场加0.5分(最高3分)。校级活动需要附本人参会照片,院级活动由举办活动科室出具活动通知截图和员工参会名单,盖章后统一交回员工科,举办者和工作人员不能获得本次活动学分票。积极参加人文素质报告等学术报告,并撰写听后感记录被学院选中上报学校的,另加0.3分/篇。
素质提升D3:通过计算机一级加1分、二级加2分、三级加3分、四级加4分,刷分不累加,按最高分计;通过英语四级加8分;通过英语六级的加12分,刷分不重复加分。在院级举办的英语活动中:英语早读在每学期期末考核完成后,根据新东方老师反馈的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前4%的同学加8分;排名前10%的同学加4分;排名前15%的同学加2分(加分依据为新东方老师提供成绩单);其他活动按照等级依次按照4分、3分、2分、1分认定。
志愿活动D4: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学校大型活动志愿服务或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的志愿者并获得证书,国家级一次加10分、省级一次2分、其他一次1分。活动以员工工作领导组审核的当月备案为准。只认学院、学校发起的志愿汇:8-20小时1分,21-40小时2分,41-60小时3分,61-80小时4分,81-100小时5分。D4加分上限15分(工作证、证明不予认定,必须以加盖公章的证书为准)。
身体素质D5:此模块为员工的体质健康测试成绩×30%。成绩以体测中心提供为准。注意:体测成绩达到60分才可评选综合测评奖学金,免测可评综合素质奖学金,不及格、缓测不得参评当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体育活动D6: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者。如参与运动会、篮球赛、冬季长跑等校院级组织的体育活动,未获名次同学可加1分参与分,以院团委出具名单为准。参加省级各类个人或者团体体育运动比赛获奖的,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加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4分(团体乘以0.5分计算)。
附件:艺术展演活动参考目录
国家级二类艺术展演比赛活动 |
1 |
CCTV 各频道节目录制 |
广电部、中央电视台 |
2 |
国家大剧院艺术展演 |
文旅部 |
3 |
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 |
文旅部 |
4 |
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5 |
全国平面设计大展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6 |
全国工艺美术大展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7 |
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8 |
中国设计大展 |
文旅部 |
9 |
“金芦笙 ”中国民族器乐大赛 |
中国音乐家协会 |
10 |
中国老员工计算机设计大赛 |
教育部计算机专业教育委员会 |
11 |
北京国际设计周 |
文旅部 |
12 |
长江钢琴 ·全国高校钢琴大赛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13 |
创新杯全国设计大赛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14 |
“创青春 ”全国老员工创业大赛 |
教育部 |
15 |
CCTV 中国器乐大赛 |
中宣部、广电总局 |
16 |
全国钢琴大赛 |
中国钢琴学会 |
省级(政府)艺术展演比赛活动 |
序号 |
展演项目 |
主办单位 |
1 |
山西省“五个一工程 ”奖 |
山西省委宣传部 |
2 |
山西省“杏花奖 ” |
山西省文旅厅 |
3 |
山西省“群星奖 ” |
山西省文旅厅 |
4 |
山西省老员工艺术展演 |
山西省教育厅 |
5 |
山西省合唱大赛 |
山西省委宣传部 |
6 |
山西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老员工基本功大赛 |
山西省教育厅 |
7 |
山西省高校美术教育专业老员工基本功大赛 |
山西省教育厅 |
8 |
CCTV 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山西赛区) |
山西省音乐家协会 |
9 |
CCTV 全国器乐大奖赛(山西赛区) |
山西省音乐家协会 |
10 |
中国音乐金钟奖(山西赛区) |
山西省音乐家协会 |
11 |
全国美术作品展(山西赛区) |
山西美术家协会 |
12 |
山西省高校毕业季优秀美术作品展 |
山西省教育厅 |
13 |
全国老员工广告艺术大赛(山西赛区) |
山西省教育厅 |
14 |
山西省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 |
山西省教育厅 |
15 |
长江钢琴 ·全国高校钢琴大赛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16 |
山西省三晋之春合唱比赛 |
山西省文化厅、山西省教育厅、山 西省总工会、山西广播电视台、山 西省合唱协会 |
省级(行业协会)艺术展演比赛活动 |
1 |
山西省大中小员工钢琴比赛 |
山西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 |
2 |
山西省雏菊奖老员工艺术大赛 |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山西演艺集团 |
3 |
全国老员工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全国老员工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组委会 |
4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5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 |
6 |
全国老员工工业设计大赛 |
全国工业设计一流专业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广东省本科高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7 |
全国老员工花园设计建造竞赛 |
北京林业大学 |
每年9月15日前更新
附件:
思想道德模块加分项 |
类 型(A5) |
加分情况 |
考核部门或认定负责人 |
校、院员工会、团委干部 |
校团委副书记 |
12 |
校院员工会、团委、分科协。校级勤工助学队队长按照副主席分值加分 |
院主席、院团副 |
10 |
副主席及部长 |
8 |
副部长 |
6 |
干事 |
3 |
青志队队长(限定大一) |
4 |
班级干部 |
班长 |
9 |
班主任及班级 |
团支书、校学风监督员、学习委员 |
6 |
其他班干部 |
3 |
协会及社团联合会 |
会长 |
6 |
校团委 |
副会长及部长 |
3 |
班主任助理 |
导员 |
3 |
员工科 |
员工党支部 |
副书记或优秀支委 |
10 |
党支部书记 |
支委(合格) |
8 |
办公室主任 |
6 |
办公室副主任 |
4 |
心理健康辅导站 |
站长 |
8 |
院员工科 |
副站长 |
7 |
部长 |
6 |
成员 |
3 |
班级心理联络员 |
3 |
院人才招聘中心 |
主任 |
10 |
副主任及部长 |
8 |
副部长 |
6 |
干事 |
3 |
院资助中心 |
主任 |
8 |
副部长/部长 |
6 |
干事 |
3 |
校七一表彰、校五四表彰、院五四表彰、校十佳心理联络员 |
省级 |
10 |
以证书为主 (以同类别最高项加) |
校级 |
6 |
院级 |
3 |
勤工助学优秀个人 |
年度人物 |
6 |
月度人物 |
3(不累加) |
校务参事 |
校级 |
6 |
聘书 |
军训优秀先进连队、五四团支部 |
校级 |
每人0.5 |
院级0.25 |
军训优秀教官 |
校级 |
6 |
证书 |
军训优秀个人 |
校级 |
5 |
证书 |
运动会方队训练教官 |
院级 |
2 |
以学院证明为主 |
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
校级 |
6 |
集团文件 |
院级 |
5 |
公司文件 |
员工干部奖章 |
校级 |
6 |
证书 |
优秀宿舍 |
舍员 |
3次加1分 5次加2分 |
院文件 |
校自强之星、每周一星 |
校级 |
6、2 |
证书 |
献血证 |
本学年1次 |
2分/次 |
证件 |
入伍 |
退役后第一学年 |
10分/次 |
证件 |
备注: |
|
|
|
1、以上加分均要有相关证明,员工干部任职必须任职满一年,并经部门考核认定合格后,方可加分。归属科室出具证明。 |
2、各班班干部要求每学期进行民主评议,合格的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 |
3、通过学院员工工作组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中北奖章、董事长奖章、国家奖学金”均不在综合素质测评中加分。 |
4、所有员工干部任职只可加一项,职务加分不可重复累计。 |
新生杯教练及参赛队员,根据所在队比赛获奖情况加分;参加未获奖且长期参加训练的加1分,需要附上签到表。
校运动会一直坚持训练,并参加比赛但未获奖的加1分,附训练签到表或者负责老师签字名单。
不加分项目: |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院、公司党课结业证 |
提升 |
2 |
青共校培训结业证 |
提升 |
3 |
暑期社会实践、实习实践 |
课程 |
4 |
优秀工作者 |
工作职责 |
5 |
驾照 |
不加 |
6 |
音乐家协会会员 |
不加 |
7 |
受邀参演各种演出 |
不加 |
8 |
受邀分享学习经验交流会 |
不加 |